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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"公路三乱"只踩油门不挂挡

日期:2013-11-19 18:02:10     来源:搜狐博客     作者:杨再舜
杨再舜 2013-11-19 18:02:10

    一、公路执法者只认银子不认法律
    2010年10月17日,河南禹州市一农民时建锋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,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,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200万元,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。这一震惊中外的欺世离奇大案还涉及到军警、路政和收费站公职人员共同犯罪作案的腐败丑闻。
 

    但国人并未为此而痛恨所谓的犯罪分子时军锋兄弟俩,而是充满了同情之心,一致认为这是一件古今中外前所未闻的离奇大冤案。追根溯源,这都是中国公路乱收费乱罚款惹得祸,但同时也揭开中国路政、运管、警政腐烂变质的盖子。
 

    2013年9月19日清晨6时30分左右,京藏高速大水桥收费站主线1、2、3号车道,同时遭遇货车司机集体冲卡,工作人员孙明军、费全伟等人上前拦截冲卡车辆。费全伟站在一辆货车前阻拦,收费班长孙明军站在安全岛上制止,几名男子上前厮扯二人,推搡过程中,孙明全被拉下安全岛。此时,一大型货车加速冲卡,孙明军被卷入车底,失去了年轻的生命………


    今年以来,全国各地的许多车主们感到沉重的路费,负重的物流已“无路可走”了,就直接开车到交警和路政队门口拉上锁链,阻碍其人员上路,双方暴发的矛盾冲突在达到了沸点,为逃避通行费,大货车冲卡造成成的暴力血案层出不穷,收费员碾压致死,司机被殴打重伤和家破人亡的不计其数………当下官逼民反,逼上梁山、民怨沸腾到了极限的顶点。


    一些地区长期存在“超载月票”的现象,只要缴纳1000元,就管保10天的超限超载,这张“月票”是10天的“通行证”,10天之内超限超载不计次数,种种乱相奇而不怪。交警路政运管执法人员截获超载车辆后,本应按相关法规规程作业,现场过磅或是量方,出具相关的车辆暂扣手续,待车辆在卸载点卸去超重部分后方可上路,而如今买了“超载月票”或缴纳了罚款就能大摇大摆重新上路。


    如此靠自收自支,为保障经费的限载治超奇招,是为了罚款而治超,还是为了治超限载而罚款?!执法人员的罚款全是从司机们血汗和冒险获得的利润中掠夺而来的,货车车主被逼上梁山而超标超载无疑是饮鸩止渴。


    廊泊路和津保南线两条省道在大城境内一共97公里,仅路政执法队就有50人,再加上众多交警,如果平摊到线路上,一公里多就有一名路政执法人员。在河南省一个县级运管部门里,竞然有七八百名工作人员,为了供养这些人员,当地路政部门可随意的上路罚款。罚款竟可讨价还价,执法人员“靠路吃路”,将过境车辆当着“印钞机”、“取款机”和“摇钱树”。


    江西省内高速公路对货车收费价格从4月1号起大幅上调,一年调价两次,路费上涨近一倍,成本压力让司机们不堪负重。面对民众诘问,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:无需听证,只是为了跟周边省份衔接,不是涨了太多了而是调整。


    二、“逼上梁山”非法超限超载改装车暴增
    由于中国公路的收费站高密度、高收费、高腐败、乱罚款、乱收费,因此货车在尚未出厂上路之前,就已经“被超载”,是“被逼上梁山”的,市场体制错位与无法可循,以及高价的运输成本逼着车主不超载超限就不能营利。超载车辆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骤增。


    这种车辆的产生源于两个方面:一是卡车车企在产品技术设计时就放大了能够超载的尺码,以迎合车主能够超载的愿望,为此还以此为产品的卖点,这就是被业内称之为“大车小标”;二是车主为了多拉货,花钱请汽车修理厂家和个体修理户将小吨位货车改装成超载车辆。因使了银子铺路,年检时也能从交警车管所下属的检测站能顺利过关,毕竟“有能使鬼推磨”嘛。


    现在政府尚未出台与新的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汽车改装法规,汽车改装可以加装什么不能加装什么没个标准,这也是非法改装车难以斩草除根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。仅靠交运部门治理汽车超载运输,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。


    高速公路超限以及收费标准不统一,超限49吨、50吨、55吨,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,有的49吨也算超限,按车辆规定50吨是合格的,结果不同地方规定不一样,受罚情况也不同。当下许多小型货车因核定载质量小,但很多超载都在100%--300%,超载严重程度要大大高于大型货车。还有些农用货车超限超载高达1000%以上。


   一些地方道路上的货车超载严重程度要远远大于高速公路。超限超载现象极为普遍,几乎到了每车必超的地步。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国产货车,进口货车如果超限超载就根本无法行驶或被压瘫。其根本原因一是高价公路二是经济利益的驱使,不超赚不到钱。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,超得越多,赚得越多,形成了“压价→超限超载→运力过剩→再超限超载”的恶性循环链条。


    目前,在一些地区路边改装铺和非法改装厂(有不少是公路执法机构的“三产”),一辆按标准只能装2.5吨的农用车,改装后至少可装15-25吨。一辆大货车出厂标准是25吨,在这里改装后可装50-120吨。再如一辆大货经过非法加长加宽后竟有17米长,简直成了一辆公路上奔跑的超级“列车”。


    此外,按法规规定进入一、二线城市的货车应是封闭式的厢式货车,但是厢式货车办通行证的费用非常昂贵,需要花不菲的银子找关系才能弄到。为此不少小公司和个人铤而走险,用面轻客和微面代替厢货车,客货混载营运。


    不过如果被交警运管抓到了就,随口随意罚上几百块或上千元甚至上万元就能搞定,根本就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,想罚多少就罚多少,而且还可以讨价还价。在此,中华人民公路法连一张手纸、一堆垃圾也不如,法律被执法者严重亵渎践踏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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